中醫埋線減重專家-推薦內湖泰興中醫診所吳東益醫師
「清冠一號」的藥材對於慢性糖尿病患者並沒有服用禁忌,可以服用清冠一號。其他的慢性疾病,例如:高血壓、高血脂、高尿酸、甲狀腺疾病……等,亦同。若有特殊病況或用藥疑問,應再諮詢醫師。
嬰幼兒也需要醫療照護,「清冠一號」的藥材相當安全,在典籍文獻中沒有對嬰幼兒服用禁忌之記載,因此,嬰幼兒也可以服用清冠一號;但是,用藥的劑量,則需依照體重換算調整!就我們的治療經驗,年紀最小的患者是一位美國8個月大的小孩,在服用清冠一號後,獲得痊癒。
可以;「清冠一號」的藥材,在典籍文獻中沒有對姙娠階段(對母體與胎兒)或哺乳階段(對母體與嬰兒)的藥物禁忌之相關記載,相當安全,因此懷孕或哺乳期的婦女,都可以服用。(需由醫師處方)
做為預防性投藥(接觸高風險環境)者,每天先以「足量」的治療劑量:順天堂(RespireAid)4包/天,莊松榮(COVRelief)3包/天,立康(COFLU REMEDY)3包/天連續服用3天,之後可改為每日1包(評估自身該日接觸風險,視必要可自行增加為每日2包),維持藥效的作用濃度即可。
若國內疫情攀升,「清冠一號」需求大於供應時,則「清冠一號」應優先供應確診者在治療期間使用。
「清冠一號」是醫師處方的「治療性用藥」與「預防性投藥」(高風險環境中、或接觸高風險者來服用)。做為預防來說,對「無慢性疾病」之成年人,其服用安全性是沒有問題的,可以持續服用;但若是老年人、嬰兒,有疾病或特殊體質者,應諮詢醫師。
一般而言,規律洗腎的患者,身體狀況是穩定的;可由專業中醫師進行處方,給予清冠一號藥物進行治療。清冠一號的附帶效果,可以「提升肺功能」、並「改善肝、腎功能」。
可以;對於重症、危重症患者,以中西醫合作照護最合乎醫療需求。
「清冠一號」中的藥物,在目前醫學文獻中,對於肝功能均沒有副作用;其中的「黃芩」、「桑葉」、「薄荷」,有幫助肝臟機能修復的作用。因此,「肝功能異常」的患者,是可以服用的「清冠一號」的。 目前,常使用來協助肝臟解毒作用的西藥是「Silymarin」,若同時服用「Silymarin」、「降血脂藥」、「治B、C肝炎病毒藥物」與「清冠一號」,請記得將兩種藥物間隔一小時以上。 醫師提醒:「肝功能異常」有許多原因,應該先找到原因之後,再來治療,而非盲目地服用藥物;更重要的是,需要清淡的飲食與充份的休息,讓肝功能得到自然修復。
血癌(白血病)病患的身體本身就比較虛弱,也比較複雜,一般來說有三大問題:
1. 發燒:白血球功能出問題後,細菌、病毒、黴菌感染引起;
2. 疲倦:紅血球減少的貧血,氧氣供應功能下降造成;
3. 出血:有血小板下降造成。
台灣清冠一號的處方與治療血癌的方劑方向很接近,所以使用上沒有什麼問題,但是因為要配合正在使用的西藥,必須要做綜合判斷。
1. 清冠一號是中醫師處方箋,可以在已經有引進清冠一號的中醫門診,由中醫師看診後,開立清冠一號的自費處方藥。
2. 若是住院,在一些有中醫部的醫院(例如三總、中榮、彰基......等),病患可以要求主治醫師(西醫)會診中醫,由中醫開立清冠一號。
可以;女生月經來時,身體會比較虛弱,若在喝清冠一號時,有腹瀉的情況,可以喝一點生薑紅糖湯;若痛經,可以在小腹加敷一個暖暖包。
請您參考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提供給民眾的「國家中醫藥所防疫茶」配方,建議處方為: 黃耆三錢、桂枝二錢、桑葉三錢、薄荷三錢、魚腥草三錢、生薑三錢、紅棗五枚(揑破)、甘草二錢。製備:藥材置鍋中加入2000~3000 mL的水,用大火煮沸,改小火熬煮約15分鐘即可熄火,濾出藥汁,當茶飲用。說明連結:https://www.nricm.edu.tw/p/404-1000-6513.php?Lang=zh-tw
1. 清冠一號是中醫師處方箋,可以在已經有引進清冠一號的中醫門診,由中醫師看診後,開立清冠一號的自費處方藥。
2. 若是住院,在一些有中醫部的醫院(例如三總、中榮、彰基......等),病患可以要求主治醫師(西醫)會診中醫,由中醫開立清冠一號。
可以,一天吃一包清冠一號,減少慢性發炎反應;恢復期配合喝「白木耳+紅糖薑湯」,吃一點百合、山竹會有幫助。
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研發之「臺灣清冠一號」,簡稱「清冠一號」(中文商標名:臺灣清冠一號;英文商標名:NRICM101),已獲得商標和專利申請,非經本所授權,任何人都不得使用「清冠一號」。目前本所授權的八家GMP中藥廠,分別為「順天堂」、「莊松榮」、「勸奉堂」、「立康」,「漢聖」、「天一」、「勝昌」與「華陀」,這八家GMP中藥廠均可使用「清冠一號」的商標,製造生產「清冠一號」。若是醫療院所、中藥行、藥局、藥廠或購物平台,使用非本所授權之上述八家GMP中藥廠所製造的「清冠一號」,卻自行標註或販售「清冠一號」,均侵犯到本所的商標與專利。
回應:只有中醫師。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需要,衛生福利部於2021年5月18日同意已取得「臺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」外銷專用藥品許可證之藥廠,得依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,向衛生福利部申請專案製造。該藥品類別為「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」,也就是說「必須是」中醫師開立處方,才能取得「清冠一號」。
回應 : 不一定。「臺灣清冠一號」核准的適應症為「外感時疫」,傳統中醫學所說的「外感時疫」,即是現在的「流行性傳染性疾病」,「新冠肺炎」即為外感時疫之一種。只要中醫師診斷民眾的症狀,符合「流行性傳染性疾病」,就可以開立處方,不一定要等到民眾確診新冠肺炎後才能開立清冠一號。但是,基於新冠肺炎的治療資源與藥物有限,為了能充分運用到需要的民眾身上,還是希望中醫師在仔細診察後,再開立清冠一號的處方。
若國內疫情攀升,「清冠一號」需求大於供應時,則「清冠一號」應優先供應確診者在治療期間使用。
回應:只限於高風險的族群與對象,可以積極主動「預防性投藥」、立即截斷病勢。屬於高風險的族群與對象,包括了:一劑未打、80歲以上長者、多重慢病65以上的長者!孕婦!未打疫苗兒童!
「新冠肺炎」為傳統中醫「外感時疫」疾病,即現代醫學「流行性傳染性疾病」;依照中醫經典《黃帝內經》所述瘟疫「無問大小,病狀相似」的特性,治療新冠肺炎時,傳統上對每個患者採用「體質辨證治療」的方式就無法及時解決問題,反而必須針對新冠肺炎的病程分期,擬定分期治療的處方,甚至在感染初期,就要以「透邪外出、截斷病勢」的方式來治療患者,防止發病。若需要加入顧慮體質的平衡用藥,或是建議針對不同體質的「對症治療」,在對抗大規模的流行性傳染性疾病時,會降低效能、不敷實際需求。
由於新冠肺炎的傳染力非常強,一旦感染之後,症狀變化和病情發展相當快速,針對新冠肺炎的「高風險人員」,積極主動的「預防性投藥」就有其必要。「臺灣清冠一號」的適用對象,除了「無症狀感染者」、「發病後患者」(包括輕症、重症),也能用於「預防高風險人員感染」或減輕感染後的症狀。
維持醫療量能的醫事人員、維持防疫量能的防疫或救護人員、高接觸風險工作者(如國際航空機組員、國際商船組員、防疫車隊駕駛、出入境的工作人員、防疫旅宿的工作人員、居家檢疫的工作人員)、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、維持治安等社會機能的第一線警憲、維持機構及社福照顧系統之人員及其受照顧者、感染後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(如:65歲以上的長者)、可能增加感染及疾病嚴重風險者、接觸確診者後居家隔離的人、與其它疑似新冠肺炎患者……等。
回應:不可以,但可以服用「國家中醫藥所防疫茶」。研發「清冠一號」的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所長蘇奕彰指出,衛生福利部核准的「清冠一號」,藥品類別為「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」,民眾必須經中醫師診察後處方,才能取得「清冠一號」。清冠一號是屬於積極「治療」處方,而非「保健」茶飲,對身體體質偏虛寒的兒童、老年,或腸胃比較敏感的人,也有可能出現輕度胃悶、腹瀉、乏力的現象;因此,健康、低感染風險的民眾,並不需要使用「清冠一號」,也不宜將「清冠一號」當做「防疫茶」長期服用。若需使用防疫茶,可服用「國家中醫藥所防疫茶」,請瀏覽本所「臺灣清冠一號專區」查詢。
「清冠一號」研發的目標,是將新冠病毒入侵的致病機轉予以阻擋和抑制,具有三個作用靶點:
A. 阻斷病毒棘蛋白與人體細胞表面上ACE2接受器的結合,減少病毒入侵細胞內的數量;
B. 抑制細胞內3CL蛋白酶的活性,阻止病毒的複製;
C. 抑制肺泡上皮細胞分泌TNF-α及IL-6,減少細胞激素風暴的風險。